各学院:
为了贯彻落实《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310号)、《退役军人事务部等七部门关于全面做好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1〕53号)、《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安徽省军区动员局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皖财教〔2023〕508号文件精神,现就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学费资助及退役士兵学费资助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政策宣传工作
各学院要加强宣传,让广大学生、家长了解高校退役士兵学费资助、学生应征入伍服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及复学生学费资助相关政策,确保无漏报、少报的情况出现。
二、申请对象
1、2025年入学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
2、2025年应征入伍服兵役的应届、往届毕业生。
3、2025年应征入伍服兵役的在校生。
4、2025年入学的退役复学学生。
5、自主就业但尚未申请学费资助的往年入学的退役士兵。(原则上可以申报当前学年学费减免,并只允许补报前一年学费减免,如2025年只可补报2024-2025学年的学费减免。)
6、未及时申请资助的往年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应届、往届毕业生和在校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的往届毕业生,不追溯政策实施起始年(2013年)之前入伍的往届毕业生。例如,2011年毕业生,2013年入伍的即可以申请;2011年毕业生,2012年入伍的不可以申请。
7、未及时申请直招士官国家资助的应届、往届毕业生,不追溯政策实施起始年(2015年)之前入伍的往届毕业生。
8、未及时申请资助的往年入学的退役复学学生。
三、申请金额
申请金额按照学费标准或国家助学贷款中用于学费的金额,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0元。
四、申请材料的内容、报送方式和时限
(一)申请材料的内容
1、退役士兵学费资助须提交的材料有:义务兵退出现役证复印件一份、全国征兵网在线填写打印《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纸质贰份并加盖学校相关部门公章、需提供地方征兵办及退役军人事务部对其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身份的确认公章。
2、应征入伍的高校毕业生及在校生须提交的材料有:应征入伍通知书复印件一份、在全国征兵网上提交并打印(正反面)的《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Ⅰ》纸质稿两份并加盖学校及地方征兵办公章;
3、退役复学学生须提交的材料有:义务兵退出现役证复印件一份、在全国征兵网上填写并打印《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纸质两份并加盖学校及地方征兵办公章。
(二)报送方式和时限
1、材料报送至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材料的报送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30日,逾期不再办理。
五、注意事项
1、退役士兵《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自主就业”处有任何修改均视为非自主就业
2、因个人未申报或审核不通过导致无法获得学费补偿(学费资助)及贷款代偿的,自行承担责任。
淮南联合大学学生处
202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