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年专职辅导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1-16 16:26:40.0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作者:xsc

各系、相关部门:

按照《淮南联合大学2013年度学生工作专项行动计划》及学校有关年度考核工作部署,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做好2013年度专职辅导员年度考核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原则及主要依据

坚持“民主、公开、客观、公正”的原则,注重考核辅导员的师德师风工作实绩以及敬业表现等情况。

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淮南联合大学加强学生辅导员队伍建设实施意见》、《淮南联合大学辅导员班主任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等。

二、考核对象

2013年当年在岗的专职辅导员。

三、考核内容及指标体系

主要包括学生教育管理、工作能力、工作绩效、个人综合素质等,重点考核履行岗位职责情况。考核指标体系参考《淮南联合大学辅导员学生工作考核细则表》(以下简称“细则表”)。

四、考核方式

1、考核工作由学校统一部署,学生处组织协调实施,各系及相关部门配合。各系成立由系党总支(支部)书记为组长、系主任为副组长、党政秘书、教学秘书及教师代表为成员的考核小组,负责本系辅导员考核工作。

2、考核在个人总结的基础上,采取学生评议、系考核、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学生处、团委、教务处、后勤保障处、教学督导组)考核相结合的方式。

3、考核实行百分制,其中学生测评占总分30%,系考核占35%,学校职能部门考核占35%

五、考核程序及时间

1、个人总结自评。辅导员对照“细则表”的内容与要求,对本年度的工作进行总结,于2014年元月12日前向所在系提交工作总结,同时,提交辅导员工作笔记。

2、学生评议。学生处会同系考核小组从辅导员所带班级随机抽取20%以上的学生,采取无记名方式对照“细则表”进行测评,并统计得分。所带学生不在校而无法开展学生评议的,参照本系或全校辅导员该项测评平均分。

3、系考核。系考核小组在听取辅导员年度工作述职及审核个人自评情况后,对照“细则表”进行评分。考核结束后,各系于2014年元月19日前将系考核情况报学生处。

4、部门考核。学生处组织有关部门(组织人事部、教务处、计财处、后勤保障处、教学督导组)按照平时掌握的情况(如学生党建、思政工作、学生出勤到课、工作完成、学生违纪、学生缴费、学生宿舍、学生反映情况等),对照“细则表”对辅导员进行考核,给出相应分值。

5、学校审核。学生处审核汇总辅导员学生评议、系考核、部门考核情况确定优秀人选,考核结果于2014228前上报学校研究决定。

六、考核结果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凡学年度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考核等级不得为优秀:

1)全学年累计因病因事离开本职岗位30天以上的;

2)在开展评优和学生资助等工作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3)班级学生违纪受开除学籍处分(以学校文件为准);

4)班级学生中出现打群架等群体恶性事件的;

5)班级学生中有在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或省大学英语B级考试中找人替考、替他人考试作弊的;

6)毕业生离校不文明现象比较严重,造成不良影响;

7)受到学生或家长投诉,产生不良影响,经查证基本属实的;

8)因病因事等致使辅导员未带具体班级一学期以上的;

9)无故不参加学校、部门、系会议一次以上的。

10每周晚自习期间到校开展学生工作少于2次的。

七、奖惩措施

1、考核结果记入个人档案。

2、年度考核奖惩按学校有关文件执行。

附件:《淮南联合大学辅导员学生工作考核细则表》

 

二〇一四年一月三日

 

 

 

 

 

淮南联合大学辅导员考核细则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