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3年全校辅导员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4-27 14:13:40.0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作者:xsc

各系党总支、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的意见》和《中共安徽省教育工委会关于开展2013年高校辅导员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的通知》(皖教工字[2013]69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我校辅导员的工作能力和育人水平,经研究,决定开展2013年全体辅导员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与参赛对象

活动主要目的是相互交流,锻炼提高;展示面貌,扩大影响;促进规范,提升能力。参赛对象为全体一线直接从事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专职辅导员及班主任代表(各系选拔推荐1名)。

二、比赛类型与时间安排

学校竞赛活动定于5月上旬开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比赛内容与奖项设置

竞赛项目内容参照《安徽省高校辅导员职业技能比赛参考项目及其主要内容形式》(皖教思政函〔201242号印发)进行,本次学院比赛主要开设自我介绍与工作特色展示(占20%)、主题班会(占50%)、班情熟知(占30%)。

自我介绍与工作特色展示

(一)比赛内容:辅以多媒体工具,参赛选手对个人情况和特色工作进行介绍,展示辅导员的形象、人个风格和工作业绩。(二)比赛方式:采用现场展示的方式进行专项测试。参赛选手对个人情况、工作特色和特色工作进行介绍与展示。如需道具请自备。限时3分钟。

主题班会

(一)竞赛内容:现场组织实施主题班会(限时15-18分钟,可以利用PPT课件等辅助手段)。主要考察辅导员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能力。(二)主题设计:参赛选手自行设计班会主题,要求主题鲜明,内容健康,目的明确,突出实效性、理论性,符合学生的心理特点,易于学生理解和接受。要求班会主题立意具体化,能解决实际问题。

班情熟知

(一)竞赛内容:重点考察参赛选手对班级每一位学生基本情况的把握程度。基本情况主要包括:姓名、专业、政治面貌、家庭住址、宿舍编号、家庭经济状况、奖惩情况、学习情况、兴趣爱好等。

(二)比赛方式:选手进入赛场时,首先将所带班级学生情况表交给组委会办公室负责人,评委随机抽取其所带班级学生信息进行考核,选手要对学生进行描述定位。限时5分钟。

竞赛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若干名,由学校发文公布获奖者名单,给与表彰奖励,并作为年度考核评优的重要依据。

四、比赛组织与活动保障

竞赛成立组委会、评委会,负责比赛的组织、评比和宣传等工作。组委会成员、评委由校领导、职能部门和系领导担任。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学生处。

开展辅导员职业技能竞赛活动是加强和改进辅导员工作的有效手段。请各系、有关部门广泛宣传动员,认真组织辅导员班主任积极参赛,真正做到以竞赛为契机,推动我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和学生管理水平上新台阶。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