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届毕业生返校注意事项

发布日期:2010-07-06 18:41:30.0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作者:学生处

亲爱的2010届毕业生:

欢迎同学们返校!为了方便大家办理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等手续,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71314日返校领取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的地点统一安排在长山校区教学楼(东区),各系、班主任办公地点分别设在教学楼(东区)二、三、四层教室。

二、《离校清单》办理完毕的,由各班班主任持《离校清单》到教务处教务科(二楼)集体领取毕业证书,毕业生到班主任处领取。

三、《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由各班主任集体分别到就业指导中心、保卫处领取。毕业生凭本人有效证件到班主任处领取,不得代他人领取。领证后,应当即认真核对,发现错误及时报告。专升本学生无就业报到证,凭录取通知书迁移户口。户口迁移证办理地点在教学楼(东区)一楼。

四、欠费学生到计财处(办公楼二楼)缴费,校园卡退还到卡务中心(食堂一楼)办理。

五、未还清国家助学贷款的,请到三楼教师休息室与贷款银行签订还款协议。

六、未归还学校图书的,请到图书馆办理。未归还仪器、图版等实验器材的,请到实验设备处办理(办公楼四楼)。

七、党员(预备党员)关系迁转到组织部(办公楼二楼);团关系迁转到团委(东教学楼三楼)办理。

八、档案按报到证开往地寄转,专升本学生档案寄往录取院校招生办,请同学们及时询问档案接收单位是否收到档案。

九、获得省“双优”毕业生、本年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干和单项积极分子的,凭有效证件和荣誉证到班主任处领取奖品。

十、学生宿舍开放时间为71214日。

 

 

祝同学们:就业顺利,事业有成,生活幸福!

                               

二〇一〇年七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