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各系加强学生春游活动安全管理

发布日期:2010-04-06 10:25:12.0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作者:学生处

        入春以来,经调查发现,我校有不少学生正酝酿外出春游,一些旅行社(旅游公司)和个人也频频将出游路线和报价单张贴于校内招揽生意。有的甚至打着学校名义进行宣传。为切实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学生处提醒各系加强学生春游活动安全管理。
  请各系要高度重视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安全无小事、天天受考验”。各系要以2010年我院创建“平安校园”为契机,将学生春游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纳入学生安全教育系列活动之中,并于近期认真、扎实地对学生开展一次集中的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最大限度地预防各类交通事故的发生。
  学校不组织任何形式的春游活动,学生班级自己组织的春游活动地点只限本市(不含凤台县)。要求必须事先写出周密、详尽的书面计划,明确活动的组织者和责任人、参加人数、活动纪律、行动路线、车辆安排、就餐方式、联络办法及紧急事件处理预案等事项。春游活动必须有辅导员、班主任老师全程参加和监管,否则一律不得组织春游活动。
  学生班级不得组织外出过夜以及到危险性大的地方游览的春游项目,违纪者,学校将对组织者和责任人给予相应的纪律处理。
  预警提示,参加班级组织的春游活动的学生,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的各项法规,遵守活动纪律,否则造成的本人、他人或集体的人身、财产损失由组织者或学生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学校明确规定,严禁学生未经学校批准私自组织春游活动或参加由旅行社(旅游公司)组织的春游项目,一经发现,学校将对组织者和参与者给予严肃处理;若发生意外,由组织者或直接责任人承担相应的全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