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根据《淮南联合大学学生普通门诊医疗管理暂行办法》(淮联校(2009)21号)第七条以及我校与淮南新康医院的合作协议等相关文件规定,对符合条件的校外门诊费用按以下方法报销:
一、校外门诊报销范围:
1、学生在校正常学期期间发生的门诊费用(寒暑假期除外);
2、校医务室不能诊疗的普通门诊病例,经校医务室当值医生同意、总务处批准在我校指定的新康医院就诊的。
二、校外门诊费报销比例与流程:
1、报销比例:门诊挂号费、检查费自理。药品和治疗费用学生承担50%,学校报销50%。每学年限报50元。
2、报销流程:①出具校医务室医生签名的转诊单、新康医院 门诊费用发票、门诊病历;②每学期按规定时间(具体日期另行通知)由学生本人到所在系领取《淮南联合大学报销凭证封面》,经办人为学生本人,将发票粘贴在背面,交到所在系党政办公室。“部门领导签字”栏按凭证上列举系书记签字后,由系部指定专人集中到学生处和计财处签字报销。学生到所在系领取现金。
附:2009学年度门诊报销时间为元月14日到18日进行。具体日程安排如下:
2010年元月14日:经济系,计算机系;
元月15日:化工系,外语系;
元月18号:机电系,政文系;
元月19日:医学系,建工系。
请各系及时通知学生按期办理,逾期不报,视作放弃。
学生处,计财处
2009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