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予童亮等同学的处分决定

发布日期:2007-11-14 10:41:10.0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作者:学生处

关于给予童亮等同学的处分决定

 

童亮、杨华、王继稳、何成林,陈仁贵,系计算机系2005级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学生;吴科云、赵大明、陈俊俊、高永伟,系计算机系2005级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学生;陈舰、陶孙,系计算机系2006级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学生;安雷、疏涛,系计算机系2006级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学生。以上十三位同学于20079320071031期间,未履行正常请假手续,累计旷课达15学时。

   为严肃校规校纪,教育本人, 根据《淮南联合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暂行办法》第十八条之规定,给予童亮、杨华、王继稳、何成林陈仁贵、吴科云、赵大明、陈俊俊、高永伟、陈舰、陶孙、安雷、疏涛等十三位同学警告处分。

以上同学若对处分决定有异议,在接到处分决定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可以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

 

                                   

 

 

00七年十一月九日

 

 

抄送:有关处室、各系、各班级、学生本人